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2019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

发布时间:2019年03月15日 浏览量:35497


根据教育部《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(教学[2018]5号)等文件精神,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:

一、组织领导

为了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,成立以院长为首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和指导全院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。成立复试工作小组,由5位以上责任心强、教学科研经验丰富、外语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组成。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。复试工作小组另设秘书1-2名,负责复试纪录及安排有关事宜。

 

二、指标分配、复试分数线、复试比例


国际问题研究院录取分数线


复试采取差额复试,比例不低于120%


三、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

未取得所在学校“推免资格”的优秀营员,如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,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,初试成绩达到本院“复试分数线”,经体检合格,且服从专业调剂,即可免复试录取。

 

四、调剂程序及要求

(一)只接收报考武汉大学的一志愿考生申请调剂;

(二)专业为国际法学;统考科目相同、两门专业考试科目均相同或相近优先,且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专业国家线及我院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。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剂选拔的评定和解释。

(三)符合学校的相关调剂政策。

我院拟于4月2日16:00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志愿填报,开放时间为12小时,符合调剂要求考生可填报,过时不予受理。

志愿填报截止后,我院将综合考虑考生学科专业、报考科目、初试成绩等,择优遴选6-7名考生参加调剂复试,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,在院网站公布。同时通过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,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,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放弃。


五、复试要求

(一)资格审查

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4月4日上午9:30前。复试费用100元。

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)和准考证,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(加盖档案单位公章)。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。

(二)具体安排

复试时间为2019年4月4日上午9:30,不按时参加复试者,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。

复试地点: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400会议室,面试前考生需统一在401教室候考。

(三)复试内容和形式

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考核和综合面试。时间不少于20分钟。

1.外语考核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,主要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,考核形式为通过对话形式进行。成绩比重占复试成绩的40%。

2.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知识结构、治学态度、专业思想、科研能力、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。成绩比重占复试成绩的60%。

 (四)成绩核算(百分制、及格线、核算公式,等)

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(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)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。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%,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%(其中外语部分40%,专业部分60%)。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,复试任一部分不及格可一票否决。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,但不及格者不予以录取。

 

六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

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向培养单位提交《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》,表格必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公章。见链接。

拟录取名单确定后,本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,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。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,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、政工部门加盖印章。

 

七、体检

为保证录取质量,根据教育部、卫生部、残联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[2003]3号)文件标准,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(含本校推免生)进行体检。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;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,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。

具体体检通知见学校网站

 

八、录取原则、录取类别及奖学金

(一)录取原则

坚持“按需招生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,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。

(二)录取类别

定向就业:“在职研究生考生”及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属于定向就业。

非定向就业: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。

(三)培养方式

全日制: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。

(四)学费及奖学金

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、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(参阅《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》)。

 

九、信息公开

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。拟录取名单经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,在院网站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。

联系电话:027-68756726。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

       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4:00—17:30

十、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

2019年3月18日

附件1 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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